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驾驶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证员 地图 专题内容 考试资讯
 3773考试网 - 艺考 - 音乐学 - 正文

2013深圳大学音乐学术科考试大纲

来源:2exam.com 2012-12-28 11:14:06
音乐学(声乐演唱)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声乐演唱不限演唱方式)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表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舞台展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目的。
    二、考试项目
    初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并需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通俗歌曲等。
       说明:①考生自带伴奏谱或伴奏碟,省外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考场可使用伴奏带;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
    2、评分标准
   
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注: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声乐演唱(不限演唱方式);
    2、复试(满分300分):
    
声乐演唱(满分225分):
        不限演唱方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I)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
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音乐学(器乐演奏)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器乐(不限中外乐种)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演奏水平、演奏方法、综合表现能力、音乐表现、舞台展现和生理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为目的。
    二、考试项目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复试:现场背谱演奏二首自选作品(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并需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
    民族器乐---传统乐曲、协奏曲、练习曲等(自选作品);
    西洋管弦乐---中外乐曲、协奏曲、奏鸣曲、练习曲变奏曲、复调等。
    键盘(钢琴、手风琴)---中外乐曲、奏鸣曲、练习曲、变奏曲、复调等。
    说明: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可以不做反复;
          ②乐器自备;③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2、评分标准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基本符合。
    说明:①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可以不反复;
           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③考生必须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间能伸展至八度。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器乐演奏(不限乐器种类);
    2、复试(满分300分):
   
器乐演奏(满分225分):现场背谱演奏二首自选作品(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演奏作品、一首练习曲)
   
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
    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Ⅰ)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以作曲-时尚编创为主项的考生,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一门器乐表演的条件,作曲编创能力和水平、音乐综合表现能力和音乐创作基本知识。
   
二、考试项目
    初试:考生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其他器乐作品,同时呈交至少一首原创作品(歌曲或器乐作品等,乐谱和有声资料均可);
    复试:笔试 + 面试(笔试试卷中含和声、旋律写作),并参加基本乐科的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复试;
    注:①和声考试范围为基础和声(不超过离调);②音乐写作只要求单声部旋律写
    2.评分标准
   
和声:具有正确的写作方法;
   
旋律写作:乐句流畅、结构合理、音乐形象完整;
   
面试:考察考生的基本编创能力;
   
作品:呈交的自创音乐作品流畅完整,具有相应的写作基础,能够正确把握音乐创作的能力;能较好地体现出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考生五官端正,具备学习器乐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身高符合招生规定。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初试(满分300分):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器乐演奏(不限乐种);
     2、复试(满分300分):
      
笔试 + 面试(笔试试卷中含和声、旋律写作)(满分225分):
      
基本乐科(满分75分)——视唱(15分)、练耳(24分)、乐理(36分):
        其中乐理与练耳为笔试、视唱为现场考试,
    注:基本乐科须达标,达标分数为37分;
    五、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乐理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六、基本乐科:(注:1.校考仅适用于湖北、河北两省考生;2.基础乐科(视唱练耳、乐理)是复试学生必考项目;3.广东考生以统考成绩为该项目计入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及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通过测试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部分(听音24分、乐理36分)
    ①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听写。
    ②乐理:参阅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教材。
   
面试部分(视唱15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
    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调式内,含变化音。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
    3.试卷结构

   (Ⅰ)笔试部分
    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生应将答案写在答卷的指定位置,不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听音填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每个分别播放三遍,每和弦均给一次标准音。
    ④节奏:连续播放三遍
    ⑤旋律:连续播放四遍。
   (Ⅱ)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现场抽考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
    视唱题由现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蓝色、黑色水笔答卷,不得用涂改液涂改。
    面试部分: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5.主要参考书目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视唱练耳教程》许敬行、孙虹
    6.题型: 参照广东省艺术类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